1、集中建設,從全局著眼,統一規劃設計,可以從源頭上防止設計、施工中的擁堵、錯位; 2、項目總體打包招標,談判空間大,更利于項目投資成本控制; 3、統一組織施工,責任明確,溝通協調的中間環節減少,避免分包時產生相互推諉,互踢皮球的現象; 4、業主、監理等管理單位的管理路線明晰,工作量明顯減少,專業性要求相對下降; 5、統籌部署,項目質量和工期更有保障; 6、項目售后,責任明確,不用多家協調,多頭管理,服務保障性更好。